各区、县建设局,各有关局、集团(总公司),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153号)、《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<河南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豫建建〔2007〕142号)、《郑州市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细则》等文件精神,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知要求,郑州市所属建筑企业的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,统一由郑州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。自即日起所有注册地在郑州市的建筑企业(含园林企业)、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的二级建造师的注册工作,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,统一纳入郑州市的管理范围,由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业市场管理处负责全面管理,郑州市建筑企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具体业务。
联系方式:
郑州市建筑业市场管理处 67188921
郑州市建筑企业管理办公室 67188896
此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,望各企业及相关人员认真遵照执行。
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