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范》、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》和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《关于规范建筑工程类企业有关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2010年第五批申报的建筑业资质的企业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核,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。
凡对被公示企业有疑义的,可在本公示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进行投诉。投诉应实事求是,以单位名义投诉的应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投诉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便进行核查。对于升级中弄虚作假的企业,二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类别资质,新设立企业弄虚作假的,二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。对于申诉的企业,由企业提出申诉和申斥意见,到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业管理处进行申诉。
附件:郑州市2010年第五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
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