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(市)区建设局: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《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“十一五”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《关于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实现“十一五”节能减排目标的意见》文件精神,促进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健康发展,确保实现我市“十一五”节能减排目标,迎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建筑节能专项检查,经研究决定,近期对各县(市)、区建筑节能工作进行专项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目的
1、全面掌握2010年上半年各县(市)、区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情况;
2、督促各县(市)、区认真完成2010年及“十一五”建筑节能工作责任目标;
3、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,做好自查整改工作,迎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检查。
二、检查内容
1、新建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;
2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完成情况;
3、《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办法》落实情况;
4、国家财政资金补贴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、光电建筑应用项目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绿色、低能耗“双百”示范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;
5、《河南省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认证管理办法》(豫建[2005]32号)和《河南省建筑节能技术体系重点推广应用管理办法》(豫建[2009]33号)实施情况及重点推广建筑节能技术体系的应用情况。
三、检查时间与组织方式
1、检查时间:2010年7月28日至8月5日。
2、组织方式:分三个检查组,每个组检查四个县(市)、区。
第一组
组长:李勇军
成员:王俊岭 刘国存 邱绍翀 吕广辉
检查单位:新郑市 新密市 中原区 惠济区
第二组
组长:王春喜
成员:常守志 楚景初 余军 沈浩
检查单位:登封市 中牟县 二七区 管城区
第三组
组长:宋惠民
成员:申建军 李新甫 梁宏凯 谭兴华
检查单位:荥阳市 巩义市 上街区 金水区
四、检查程序
1、听取受检单位建筑节能工作情况汇报(提供书面汇报材料和电子文档)。
2、分组检查、综合评分。
3、反馈检查意见。
五、有关要求
1、受检单位提供上半年建筑节能统计报表、竣工验收备案清单等相关文件。
2、提供201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清单、国家财政补贴项目及“双百”示范工程清单(备注工程进度)。
六、检查结果及处理方式
1、检查结果全市通报。
2、对检查中发现违反《民用建筑节能条例》及有关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工程项目,下发执法告知书,并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联系电话:0371-67188928
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